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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
1.111學年度履約期間為111年8月30至112年6月30日止。(依臺中市政府公告之開學日及結業日為準)
2.112學年度履約期間為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止。(依臺中市政府公告之開學日及結業日為準)
(二)金額及數量:111、112學年度擴充期間每餐單價與110學年度相同,採購金額分別以2,847,000元整為上限(48元*290人*200日+42週*6元*250人)。(以本校師生實際訂購量及實際履約天數計算)
(三)關於水果補助:111、112學年度擴充期間,臺中市政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雷中街2-23號
履約期限
111年6月30日(依臺中市政府公告之開學日及結業日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教育部規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F501060餐館業或C199030即食餐食業(營業項目有餐盒之製造買賣或餐盒食品或團體膳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納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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