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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13學年度自開學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預估45天,金額為2,916,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96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小型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96號(本校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
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6輛大型冷氣營業大客車(43人座以上,不含駕駛)、2輛大型冷氣無障礙大客車(需低地板,至少兩個輪椅位,21人座以上,不含駕駛)及1輛中型冷氣無障礙(至少1個輪椅位,12人座以上,不含駕駛),合計共9輛;車輛均需自有並嚴禁靠行,且車齡均需在15年內(含15年)之合格營業證照,以上車輛需檢附行車執照影本、駕駛員資料、汽車強制保險卡及乘客責任險卡等資料。
(4).投標廠商應經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含)以後之遊覽車客運評鑑成績榮獲甲等以上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
性質開立印花歲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2.本案採電子領標,等標期得縮短。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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