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05170@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11學年度自開學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預估45天金額為2,407,5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業稅繳稅證明。
(4)7輛以上大型冷氣營業大客車(43人座以上,不含駕駛)及2輛大型冷氣無障礙大客車(需低地板,至少兩個輪椅位,21人座以上,不含駕駛),合計共九輛;車輛均需自有,嚴禁靠行並持有車齡12年內(含12年)之合格營業證照,以上車輛需檢附行車執照影本、駕駛員資料、汽車強制保險卡及乘客責任險卡等資料。
(5)經交通部公路總局105年(含)以後之遊覽車客運評鑑成績曾榮獲甲等以上,並且最近一次之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不得低於乙等。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歲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