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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5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2613158#52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南區高工路191號)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限東大、全華、台科大)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高工路191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本案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領標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2. 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 (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4.校園禁煙補充規定: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規定,本校全面禁止吸菸,承攬廠商員工倘於校內吸菸遭本校查獲者,第一次採書面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罰款1,000元,並自契約款項中扣除。另倘因承攬廠商員工吸菸導致本校遭主管機關稽查罰款,相關罰款均需由承攬廠商自行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