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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303@fysh.t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號
履約期限
詳規劃構想書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建築師執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影印本,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繳交建築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計畫主持人須為執業建築師且為建築師公會會員,其應具有之建築等專門技能及其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經歷證明文件。並應提出具體相關工作證明(公私立機構、公司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或勞保卡(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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