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dm303@fysh.t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擬增購之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一)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二)與本案標的名稱相關及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增購金額上限為3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與履約能力有關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室內裝修(潢)相關、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