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子郵件信箱
cshs711@ms.cshs.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中市學校外訂盒(桶)餐契約範本(112.4.10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需含「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餐飲業」
2.申請食品業者登錄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必須依據法規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暨96年9月12日衛署食字第0960406822號公告,通過衛生機關執行餐盒食品工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稽查符合,且經複查合格之餐盒食品工廠業者(自行網路下載檢附)。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SafetyControl.aspx?nodeID=560
(2). 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依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規定,聘僱營養師檢附證書及執業執照或食品技師擔任餐飲衛生督導人員,檢附證書及執業執照,及勞保投保證明文件。(投保時間需達30日以上)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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