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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乙等(含)以上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1)施工人員具空調維護類別之技術士執照,至少需有甲級1名及乙級1名,檢附證件影本。
(2)上述人員投標廠商勞保投保日期需至少30日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為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說明如下:
(1)決標後次日起30日內申報開工。
(2)配合本校另案發包之「活動中心屋頂防水工程(含製作室外機基礎臺工程)」,故決標後廠商可將各項設備送審文件提交學校審查,惟設備安裝需待學校通知後方可安裝,預定通知時程約為110年8月,廠商可於6〜7月洽詢學校工程進度,惟通知實際時間以學校書面通知為憑。
(3)設備安裝完成日,應於學校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交貨及安裝測試完畢。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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