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1160030 已決標公告

臺中捷運綠線九張犁車站南側出入口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決標日:115/03/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睿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88,000
原始預算
$ 8,900,000
底價金額
$ 8,700,000
決標折數
96.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代碼 3.87.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巍贏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645
機關代碼 3.87.44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聯絡人 張巍贏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645
傳真號碼 (04)22250348
電子郵件信箱 wychang@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8 14:00
開標地點 北屯機廠行政大樓F128開標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契約能被確實履行,以及防止廠商為降低成本而犧牲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捷運工程局秘書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服務工作於簽訂契約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所有履約項目,且無待解決事項,並經專案管理單位確認無誤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主要成本以人力為主,受物價波動影響較小。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 (2)個人或聯合執業技師事務所 (3)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捷運工程監造)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例如得標紀錄及工作執行計畫核定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畫經理應為所屬專任執業建築師或技師(土木或結構),並檢附相關執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巍贏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645
機關代碼
3.87.44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聯絡人
張巍贏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645
傳真號碼
(04)22250348
電子郵件信箱
wychang@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8 14:00
開標地點
北屯機廠行政大樓F128開標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契約能被確實履行,以及防止廠商為降低成本而犧牲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捷運工程局秘書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服務工作於簽訂契約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所有履約項目,且無待解決事項,並經專案管理單位確認無誤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主要成本以人力為主,受物價波動影響較小。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 (2)個人或聯合執業技師事務所 (3)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捷運工程監造)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例如得標紀錄及工作執行計畫核定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畫經理應為所屬專任執業建築師或技師(土木或結構),並檢附相關執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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