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500019 招標中 (剩 10 天)

旅客運送責任保險(開口契約)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934,263

押標金
$ 9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87.4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財會處吳小姐
聯絡電話 (04)24375537#760411
機關代碼 3.87.40
單位名稱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聯絡人 財會處吳小姐
聯絡電話 (04)24375537#760411
傳真號碼 (04)22241949
電子郵件信箱 WTY@tm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1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2 14: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大樓行政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2個月,詳本公告附加說明(八)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押標金(新臺幣90,000元)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營業項目為「財產保險業」登記代碼「H501021」之公司或行號。 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財政部核發之產物保險營業執照。 (四) 納稅證明文件 (五) 信用證明文件 (六) 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七) 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八) 電子領標憑證(依投標須知規定) (九) 總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十) 切結書(投標時檢附) 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4,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七)履約詳細地點: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以下簡稱捷運綠線)通車營運路線及機關通知納入保險範圍之路線。 (八)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8,797,500/人次 2.本案須俟臺中市議會審議相關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開始生效並付款,若該預算未通過致無法辦理採購,本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勞務採購保留: (1)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載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經機關依「辦理採購案件後續擴充評核作業」,評核結果平均達80分以上,得作為辦理後續擴充之依據,機關得於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 (2)履約評核辦法:依廠商評核表及辦理採購案件後續擴充評核作業之評核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4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財會處吳小姐
聯絡電話
(04)24375537#760411
機關代碼
3.87.40
單位名稱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聯絡人
財會處吳小姐
聯絡電話
(04)24375537#760411
傳真號碼
(04)22241949
電子郵件信箱
WTY@tm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1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2 14: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大樓行政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2個月,詳本公告附加說明(八)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押標金(新臺幣90,000元)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營業項目為「財產保險業」登記代碼「H501021」之公司或行號。 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財政部核發之產物保險營業執照。 (四) 納稅證明文件 (五) 信用證明文件 (六) 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七) 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八) 電子領標憑證(依投標須知規定) (九) 總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十) 切結書(投標時檢附) 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4,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七)履約詳細地點: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以下簡稱捷運綠線)通車營運路線及機關通知納入保險範圍之路線。 (八)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8,797,500/人次 2.本案須俟臺中市議會審議相關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開始生效並付款,若該預算未通過致無法辦理採購,本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勞務採購保留: (1)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載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經機關依「辦理採購案件後續擴充評核作業」,評核結果平均達80分以上,得作為辦理後續擴充之依據,機關得於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 (2)履約評核辦法:依廠商評核表及辦理採購案件後續擴充評核作業之評核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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