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1樓行政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並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新臺幣84,000元)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為「電信工程業、電器安裝業」登記代碼「E701010、E601020」之公司或行號。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文件
6.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7.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8.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依投標須知規定)
9.切結書1(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諮詢洽採購課-林芸卉小姐,聯絡電話:04-24375537#760125;
招標規格詢問洽工務處-彭元鈺先生,分機773603
2.本案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地點,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慮者,應於109年5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5,傳真:04-22241949
地址:40643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4.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新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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