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林智偉(55207)/許嘉珍(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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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kimmy@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791,292元
洽辦機關
3.87.8.77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教育局總收發室外會議桌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教育局總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55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造業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水電業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為「E601010」及「E5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必須完全具備上述施工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第二次修正第二次公告。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
1.本工程為學校校舍新建工程,總樓地板面積約3558.71平方公尺。
2.本案採公告預算,契約單價調整依投標須知第60條規定辦理。
3.依本工程契約第3條第1款規定,廠商須另行支付機關「有價土石方費用及舊有建築物拆除有價料販售所得」,以上折價金額總計為:新臺幣433,321元整(不因契約總價增減而調整)。
4.本工程與既有結構銜接部份配合現況及高程調整施工,承商應繪製施工圖送審。
5.本工期施工期限為550日曆天(係指工程明細表細項內完竣,不含使照申請作業時間)。
四、本案較原案減做項目有裝修工程、門窗工程、指標系統、戶外景觀工程及水電工程,細項如下,預算約2,350萬,已調整於營建資材及其他工項單價。
1.裝修工程:
地坪1:3MT、30*30止滑地磚(廁所)、樓梯專用地磚、1.5分本色水泥宜蘭石、15*45木紋磚、40*40環保透心磨石子地磚、金鋼砂整體粉光、2.35*2.35馬賽克、防滑石英磚、車道專用磚、合金高架地板、洗手台石英磚、水泥漆(天花板、樓梯底、過梁、內牆)。
2.門窗工程
3.指標系統:
無障礙標示牌、空間名稱標示、空間指引標示、樓層指引標示、緊急疏散標示。
4.景觀工程:
陰井、排水明溝及暗溝、暗溝水泥涵管、透水型高壓磚、收邊緣石、新植灌木、假儉草皮。
5.水電工程:
照明及插座設備工程、弱電設備工程、資訊系統工程、監視系統工程、門禁設備工程、衛生器材設備(含馬桶、小便斗)、給水設備系統工程(含水塔及泵浦)。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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