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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洽辦機關
3.87.7.34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教育局總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2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發包工程費70,084,261元、繳回拆除舊有構造物剩餘價值金16,140元。
2. 拆除舊有構造物(樂業路舊大門、舊警衛室、資源回收區棚架等詳如圖面範圍)及新建幼兒園園舍,地上2層RC結構物,總樓地板面積2,465.53m2。
3. 刪減裝修工程(室內平頂、牆面、地坪)、門窗工程、雜項工程(格柵、建物名稱、採光罩、木作櫃體、座椅等)、指標工程、景觀植栽工程,刪減約1,553萬餘元(含廠商稅管雜)。
4. 調增模板、混凝土、鋼筋、鋼構、水電、承包商管理費等項目單價。
(重大變更後第一次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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