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14A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106-108年度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7/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7,860,000
原始預算
$ 118,953,625
底價金額
$ 118,900,000
決標折數
99.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87.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智偉、蘇世昌(55659)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5207
機關代碼 3.87.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人 林智偉、蘇世昌(55659)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5207
傳真號碼 (04)25268737
電子郵件信箱 kimmy@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440,00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8.77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新臺幣2,569萬0,086元,預計至111年6月30日止,工項數量詳「二期建築、景觀擴充工程」預算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806C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09: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資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學校老舊校舍重建工程.2.總樓地板面積約4,365.06平方公尺.3.本案採公告預算,契約單價調整依投標須知第84條規定辦理.4.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本案等標期21日,得依採購法規定縮短等標期.5.依本工程契約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廠商須另行支付機關廠商「有價土石方費用」新台幣壹萬壹仟零參元整及「既有建築物拆除可回收價值費用」新臺幣捌萬伍仟伍佰伍拾元整(以上為折價金額,不因契約總價增減而調整)。6.本工程分二階段施作,第一階段工程為東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東棟校舍完竣並取得使照及配合校方安置遷移後,廠商須俟校方通知始能進行第二階段西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第一階段東棟竣工至校方通知第二階段西棟拆除開工前,期間不計工期,該不計工期期間不適用契約第5條第6項第1款(物價指數調整)及第21條第10、11、12、13、14項規定(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7.本工程分二階段施作,各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其工程施工順序及各階段完工履約期限為: (1)第一階段工程履約期限為39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東棟校舍拆除及主體建築物興建工程,工程內容詳契約圖說。 (2)第二階段工程履約期限為42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西棟校舍拆除及主體建築物興建工程,工程內容詳契約圖說。 (3)本工程為分期履約期限,承攬廠商不可自行調整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施作天 數。施工期間,倘有停工或不計工期之期程,由承商負責實施維護人員、財 產或工程安全之工作,所需相關費用承商應自行估算反映於投標價中,機關 不另給付。 8.預估履約終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9.投標文字: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0.本次招標係原案流標後第1次修正重新上網公告,本案較原案減作項目為西棟之裝修工程、門窗工程、雜項工程、照明器具及電梯,減作項目預算約800萬元,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智偉、蘇世昌(55659)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5207
機關代碼
3.87.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人
林智偉、蘇世昌(55659)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5207
傳真號碼
(04)25268737
電子郵件信箱
kimmy@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440,007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7.8.77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新臺幣2,569萬0,086元,預計至111年6月30日止,工項數量詳「二期建築、景觀擴充工程」預算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806C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09: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資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學校老舊校舍重建工程.2.總樓地板面積約4,365.06平方公尺.3.本案採公告預算,契約單價調整依投標須知第84條規定辦理.4.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本案等標期21日,得依採購法規定縮短等標期.5.依本工程契約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廠商須另行支付機關廠商「有價土石方費用」新台幣壹萬壹仟零參元整及「既有建築物拆除可回收價值費用」新臺幣捌萬伍仟伍佰伍拾元整(以上為折價金額,不因契約總價增減而調整)。6.本工程分二階段施作,第一階段工程為東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東棟校舍完竣並取得使照及配合校方安置遷移後,廠商須俟校方通知始能進行第二階段西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第一階段東棟竣工至校方通知第二階段西棟拆除開工前,期間不計工期,該不計工期期間不適用契約第5條第6項第1款(物價指數調整)及第21條第10、11、12、13、14項規定(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7.本工程分二階段施作,各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其工程施工順序及各階段完工履約期限為: (1)第一階段工程履約期限為39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東棟校舍拆除及主體建築物興建工程,工程內容詳契約圖說。 (2)第二階段工程履約期限為42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西棟校舍拆除及主體建築物興建工程,工程內容詳契約圖說。 (3)本工程為分期履約期限,承攬廠商不可自行調整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施作天 數。施工期間,倘有停工或不計工期之期程,由承商負責實施維護人員、財 產或工程安全之工作,所需相關費用承商應自行估算反映於投標價中,機關 不另給付。 8.預估履約終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9.投標文字: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0.本次招標係原案流標後第1次修正重新上網公告,本案較原案減作項目為西棟之裝修工程、門窗工程、雜項工程、照明器具及電梯,減作項目預算約800萬元,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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