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tiss200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洽辦機關
3.87.8.25臺中市霧峰區光正國民小學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因工程係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者,因而延遲付款,廠商應配合機關預算程序辦理各項請款作業,若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次招標係原案流標後第1次修正重新上網公告,本案較原案減做項目為部分裝修工程、部分雜項工程、部分電氣器具設備工程、部分電信及網路設備工程、部分監視系統配管工程等,減做項目預算約602萬,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2.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指定之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420日曆天內竣工。預估履約終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3.投標文字;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