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603B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老舊校舍整建工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5/08/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830,000
原始預算
$ 90,673,948
底價金額
$ 86,722,539
決標折數
96.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87.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慶祥、張助壽(55211)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5659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7.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
聯絡人 王慶祥、張助壽(55211)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5659
傳真號碼 (04) 25268737
電子郵件信箱 shang945@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0,941,75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8.51 臺中市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02
原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7 11: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陽明市政大樓1樓教育局總收發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自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台灣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第一階段工程為50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A.先將影響開挖範圍之原有樹木進行斷根、移植(詳建築圖說A7-2,其餘樹木於第一階段工程期間配合適當季節進行斷根、移植工程。)。B.拆除既有多功能教室北邊之鋼架停車棚、既有南棟校舍南邊之資源回收室與機車停車棚。C.地上物拆除與整地完成後,即可興建A棟建築物及A棟周邊景觀工程(含植栽斷根、移植工程,承商須依機關指示配合適當季節,方可進行移植作業)。D.既有南棟校舍南邊之樟樹移植完成後,即可興建B棟建築物及南棟周邊景觀工程。E.A、B棟建築物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台電與自來水申報竣工,即可函請學校進行搬遷。(2) 第二階段工程為10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A.A、B棟建築物完成送水送電,待學校搬遷完成後通知第二階段開工,學校搬遷期間不計工期。B.東棟校舍拆除工程,保留北側樓梯間與南側廁所、自然教室。C.東棟北側樓梯拆除交界面修補與結構補強。東棟南側自然教室拆除交界面修補工程。D.拆除東棟校舍範圍施作景觀工程。E.完成契約範圍內所有項目後,即可申報第二階段竣工。(3) 本案工程總施作天數為600日曆天,但承包商可自行調整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施作天數,但總施作天數不變(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8/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慶祥、張助壽(55211)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5659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7.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
聯絡人
王慶祥、張助壽(55211)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5659
傳真號碼
(04) 25268737
電子郵件信箱
shang945@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0,941,758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02
原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7 11: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陽明市政大樓1樓教育局總收發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自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台灣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第一階段工程為50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A.先將影響開挖範圍之原有樹木進行斷根、移植(詳建築圖說A7-2,其餘樹木於第一階段工程期間配合適當季節進行斷根、移植工程。)。B.拆除既有多功能教室北邊之鋼架停車棚、既有南棟校舍南邊之資源回收室與機車停車棚。C.地上物拆除與整地完成後,即可興建A棟建築物及A棟周邊景觀工程(含植栽斷根、移植工程,承商須依機關指示配合適當季節,方可進行移植作業)。D.既有南棟校舍南邊之樟樹移植完成後,即可興建B棟建築物及南棟周邊景觀工程。E.A、B棟建築物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台電與自來水申報竣工,即可函請學校進行搬遷。(2) 第二階段工程為10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A.A、B棟建築物完成送水送電,待學校搬遷完成後通知第二階段開工,學校搬遷期間不計工期。B.東棟校舍拆除工程,保留北側樓梯間與南側廁所、自然教室。C.東棟北側樓梯拆除交界面修補與結構補強。東棟南側自然教室拆除交界面修補工程。D.拆除東棟校舍範圍施作景觀工程。E.完成契約範圍內所有項目後,即可申報第二階段竣工。(3) 本案工程總施作天數為600日曆天,但承包商可自行調整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施作天數,但總施作天數不變(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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