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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junelai@hzsh.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三段968號
履約期限
108 年 12 月 23 日以前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廠商)之合格證明文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符合上述「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校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3.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更正公告理由:因投標意願廠商反映有關投標須知十六條第(2)款「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不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之規定顯不合理,其表示採購標的符合規格,機為國外廠商之性品,原產地多為大陸地區。經向相關資訊單位洽詢後,為免過於限制競爭,又考量尚無資安及與台中市教網相容問題,以及本於擴大競爭下,予以修正投標須知第十六條第(2)款規定,即修正為「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以擴大競爭,增加合格廠商之投標意願,並延長等標期至11月11日下午5時截標。
開標日期延至108年11月12日下午1時30分假本校3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並於108年11月12日下午2時30分召開審查會議。
二、本採購案係就「建置校園智慧網路暨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頻寬提升申請計畫」暨「高中職資訊機房改善計畫」等3計畫案合併採購案,採購標的請詳閱「規格需求說明書」內容。
三、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有意願竸標廠商,除備妥投標文件外,需檢附企劃書(提供內容另請詳閱採購案規格需求說明書及其備註說明)一式七份,於開標期日,資格符合後,進行審查委員會議(廠商須到場簡報)。
四、本案經審查委員會評分結果,平均總分達80分以上為合格廠商,合格廠商始得進入價格開標,進行「議比價程序」。
五、有意願投標廠商,得到校現勘,以利準備企劃書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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