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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丙級(E101011)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等(含以上)」具有乙項即可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次主要調整項目:「工期、保固、履約金及單價」
1.非結構物保固:由3年改為1年。
2.工期合理性:工期調整延長為90日曆天。
3.付款條件:於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新增「估驗款」。
4.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6萬元整
二、變更招標公告內容:
1.本次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為:修正「招標文件-標價清單」,「單價分析」、投標須知範本(1090323修正)及工程契約109.6.30。
2.變更後之文件,請廠商重新領標,以領取最新修正文件(案號10920-1)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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