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4 已決標公告

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重器材)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決標日:106/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冠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45,200
原始預算
$ 3,008,000
底價金額
$ 2,947,800
決標折數
79.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87.4.9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4 - 運動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錦花
聯絡電話 (04)24067870#515
機關代碼 3.87.4.9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聯絡人 林錦花
聯絡電話 (04)24067870#515
傳真號碼 (04)24067041
電子郵件信箱 hua3433@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00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2
原公告日 106/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0: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5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納稅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3.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詳如「招標規格(舉重)更新2版106.12.11」所列須提供之型錄或規格文件,未檢附者,列為不合格 2.交貨時須檢附國際舉重總會認證、電子過磅器交貨時檢附度量衡檢定合格證明,詳如招標規格 3.本採購單價調整方式: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書之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Σ(預算單價*數量)】。如雙方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經雙方協議進行調整。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4.9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錦花
聯絡電話
(04)24067870#515
機關代碼
3.87.4.9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聯絡人
林錦花
聯絡電話
(04)24067870#515
傳真號碼
(04)24067041
電子郵件信箱
hua3433@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00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2
原公告日
106/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0: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三六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5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納稅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3.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詳如「招標規格(舉重)更新2版106.12.11」所列須提供之型錄或規格文件,未檢附者,列為不合格 2.交貨時須檢附國際舉重總會認證、電子過磅器交貨時檢附度量衡檢定合格證明,詳如招標規格 3.本採購單價調整方式: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書之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Σ(預算單價*數量)】。如雙方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經雙方協議進行調整。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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