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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績效經本會審查合格者,於議價後簽訂契約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委託預算經費總計新臺幣267萬6,105元,各項預算經費為新臺幣89萬2,03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非營利社團法人(設有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之大專校院、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1.決標方式:分項決標;本案茲區分為3項,每1項決標1家廠商,採複數決標,須分項投標、分項開標、分項評選與分項決標。
2.預算:新臺幣10,704,414元整。
3.本案為複數決標,區分為3項,本案茲區分為3項,每1家廠商至多投標1項。
4.補充說明: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5.注意事項: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需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7.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8.本案開標程序完成後,另行通知評選作業日期,請廠商出席簡報及答詢。
9.本案招標文件提供之可編輯檔係屬開放文件格式(ODF),如開啟後有格式異常或錯置情形,請嘗試用其他程式開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臺中市都會西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