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nna324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1/2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及廠商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 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
(2) 景觀、室內設計業之公司或行號(I503010) 。
(3) 建築師事務所。
(4) 專業技師事務所
(5)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6) 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5,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2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包含機關行政作業時間)。
(2) 本案公布預算單價,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3)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 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4) 本案預算未完成本市議會墊付及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 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