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nculpable786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於原案履約期間後續擴充之權利,廠商須完成1處以上之社宅保存登記,且履約狀況良好,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4,352,000元,後續依114年度完成之標的分別派案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一館地下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二館4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為地政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1)地政士證書
(2)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內)
(3)地政士公會會員證(須有效)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集合住宅保存登記之證明文件。如:保存登記申請書影本或其他足茲證明具相關經驗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2,950,000元整。
貳、注意事項: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本案更正部分:
(一) 詳「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更正文件為經費概算表及標價清單。
(二) 本次更正公告無延長等標期。
(三) 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領回原投標資料,重新投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