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06045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段好宅店鋪(1號+2號空間)委託經營管理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96,431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7.3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3 - 零售業服務;個人及家用品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企劃科 張傑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417
機關代碼 3.87.3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人 住宅企劃科 張傑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417
傳真號碼 (04)23285689
電子郵件信箱 jay729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契約期間6 年外,機關得視需求辦理後續擴充,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契約期滿前90 日以書面向本機關申請續約,並提營運狀況成果及說明,以及後續經營管理計畫書等文件供本機關評鑑,經本機關評鑑通過,得優先續約,後續擴充續約以1 次為限計3 年;廠商未於規定期間內請求續約,機關得不予續約。後續擴充期間,每月權利金及管理費金額不得低於第6 年每月權利金及管理費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一館地下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仍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二館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倘下列營業項目之營業空間涉及建築法相關規定之檢討或變更,由廠商自行負擔相關程序及費用】:(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50)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11)中藥零售業、(F208021)西藥零售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399010)便利商店業、(F501030)飲料店業、(F501060)餐館業、(J304010)圖書出版、(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J802010)運動訓練業、(JA03010 )洗衣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9,845,377元整。 貳、補充說明: 一、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等。 參、注意事項: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本案廠商投標時係依總標單所訂公式投標,故標價預算僅為參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3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企劃科 張傑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417
機關代碼
3.87.3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人
住宅企劃科 張傑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417
傳真號碼
(04)23285689
電子郵件信箱
jay729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契約期間6 年外,機關得視需求辦理後續擴充,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契約期滿前90 日以書面向本機關申請續約,並提營運狀況成果及說明,以及後續經營管理計畫書等文件供本機關評鑑,經本機關評鑑通過,得優先續約,後續擴充續約以1 次為限計3 年;廠商未於規定期間內請求續約,機關得不予續約。後續擴充期間,每月權利金及管理費金額不得低於第6 年每月權利金及管理費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一館地下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仍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二館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倘下列營業項目之營業空間涉及建築法相關規定之檢討或變更,由廠商自行負擔相關程序及費用】:(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50)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11)中藥零售業、(F208021)西藥零售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399010)便利商店業、(F501030)飲料店業、(F501060)餐館業、(J304010)圖書出版、(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J802010)運動訓練業、(JA03010 )洗衣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9,845,377元整。 貳、補充說明: 一、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等。 參、注意事項: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本案廠商投標時係依總標單所訂公式投標,故標價預算僅為參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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