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310173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巨蛋體育館興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喬國際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452,073
原始預算
$ 125,452,07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7.3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開發科 陳欣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208
機關代碼 3.87.3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聯絡人 工程開發科 陳欣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208
傳真號碼 (04)22213520
電子郵件信箱 led9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39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9/17
原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7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結算驗收完成及本案服務均履行,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壹、本案為「臺中市巨蛋體育館興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之第2次招標更正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一、第1次更正: 1、本次更正說明如下: (1)投標須知p.24頁增「提供word檔,本檔不得任意修改」文字。 (2)提供「臺中市巨蛋體育場館興建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1-10章word檔。 2、本次更正/新增以下文件: (1)更正01-投標須知1080914-p.24更正.pdf。 (2)更正22-2-1-「臺中市巨蛋體育場館興建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更正.pdf。 (3)新增22-2-1-1~ 22-2-1-10成果報告書1-10章word檔。 二、注意事項: 1、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以更正後文件投標。 貳、標價方式:本案採固定費率,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3『工程專案管理(不含監造)技術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百分比上限之98%計算。 參、補充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三、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或目前曾履約執行建築、土木、景觀、環境等相關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同性質或相當之工作業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180,82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提出證明文件。 肆、注意事項: 一、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3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開發科 陳欣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208
機關代碼
3.87.3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聯絡人
工程開發科 陳欣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9208
傳真號碼
(04)22213520
電子郵件信箱
led9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7.39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9/17
原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7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結算驗收完成及本案服務均履行,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壹、本案為「臺中市巨蛋體育館興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之第2次招標更正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一、第1次更正: 1、本次更正說明如下: (1)投標須知p.24頁增「提供word檔,本檔不得任意修改」文字。 (2)提供「臺中市巨蛋體育場館興建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1-10章word檔。 2、本次更正/新增以下文件: (1)更正01-投標須知1080914-p.24更正.pdf。 (2)更正22-2-1-「臺中市巨蛋體育場館興建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更正.pdf。 (3)新增22-2-1-1~ 22-2-1-10成果報告書1-10章word檔。 二、注意事項: 1、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以更正後文件投標。 貳、標價方式:本案採固定費率,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3『工程專案管理(不含監造)技術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百分比上限之98%計算。 參、補充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三、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或目前曾履約執行建築、土木、景觀、環境等相關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同性質或相當之工作業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180,82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提出證明文件。 肆、注意事項: 一、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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