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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開標室)(地址:403臺中市西 區市府路41巷1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請按左側「廠商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已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4,726,362元整。
貳、補充說明:
一、本案為「新社區平價住宅等空屋修繕工程」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1.補提供「空白標單Excel格式」,並更新外標封(截止投標時間)。
2.更正招標公告文字,如機關地址及收受投標文件地點(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3.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06年10月26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延至106年10月27日10時00分。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以更正後文件投標。
二、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 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等。
參、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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