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電子郵件信箱
meichen@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契約期間3年外,機關得辦理後續擴充3年。契約期滿後,廠商受託經營管理期間之產品、服務及管理良好,廠商得於委託營運期間屆滿前90日前檢附自評成果報告及未來投資計畫書等,向機關申請繼續定約1次,期間以3年為限且續約之權利金金額得由機關依廠商實際營運情形調整,惟不得低於廠商原報價之平均每期(3個月為1期)經營權利金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單位、營利社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團體組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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