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ql0015@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執行優良之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
2.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為108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0萬元整,與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原標的物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
3.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立圖書館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豐樂路2段15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立圖書館秘書室(地址:40680臺中市北屯區豐樂路二段158號4樓)
履約期限
1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如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J304010圖書出版業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1.因本館107年度預算案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故應先辦理保留決標,倘議會刪減或刪除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通過之預算,相對調整支應,或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如流、廢標,請重新領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