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2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考古遺址典存庫房優化工程暨場域活化計畫統包工程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決標日:114/09/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士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代碼 3.87.33.3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婷婷, 陳瑛倪
聯絡電話 (04)22290280#314
機關代碼 3.87.33.38
單位名稱 遺址傳藝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聯絡人 楊婷婷, 陳瑛倪
聯絡電話 (04)22290280#314
傳真號碼 (04)22298553
電子郵件信箱 cul1005@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升採購效率:本案規模及介面特性以統包辦理設計及施工安裝,適合發揮最大統包效率,並節省採購行政流程。 確保採購品質:從設計到施工採適用最有利標納入評選,可確保設計及施工安裝品質介面整合,避免工程最低標由劣質廠商得標施工之風險。 可縮減工期:由原本設計、施工二階段發包,縮減成為一次性統包招標節省程序。 控制經費:本案已匡定預算上限額度,廠商僅能依本處預算辦理統包工程。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4: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及施工依契約書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如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E801060 室內裝修業、E801010 室內裝潢業、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33.3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婷婷, 陳瑛倪
聯絡電話
(04)22290280#314
機關代碼
3.87.33.38
單位名稱
遺址傳藝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聯絡人
楊婷婷, 陳瑛倪
聯絡電話
(04)22290280#314
傳真號碼
(04)22298553
電子郵件信箱
cul1005@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升採購效率:本案規模及介面特性以統包辦理設計及施工安裝,適合發揮最大統包效率,並節省採購行政流程。 確保採購品質:從設計到施工採適用最有利標納入評選,可確保設計及施工安裝品質介面整合,避免工程最低標由劣質廠商得標施工之風險。 可縮減工期:由原本設計、施工二階段發包,縮減成為一次性統包招標節省程序。 控制經費:本案已匡定預算上限額度,廠商僅能依本處預算辦理統包工程。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4: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及施工依契約書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如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E801060 室內裝修業、E801010 室內裝潢業、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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