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ot0177@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規劃設計完成,並協助完成工程契約訂約事宜。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一般資格: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或
2.符合前項資格及營業項目具「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者。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5條規定及「共同投標辦法」允許共同投標,亦可單獨投標。
(二) 計畫主持人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三) 以上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 契約依上開規定辦理付款,惟各期費用如逢會計年度結束,因而延遲付款,廠商應配合機關預算程序辦理各項請款作業;預算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以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現場勘查申請:臺中州廳目前施工中,預定現場勘查區間約在公告第8至10天,請於公告第5天前以email預約申請且須附電子憑證資料(請填妥"預約現場勘查時間申請表"寄至dot0177@taichung.gov.tw,主旨:預約現場勘查-國定古蹟臺中州廳再利用暨周邊景觀工程規劃設計),將由本處安排1個時段,並須配合工地相關規定作業。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