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電子郵件信箱
pa001@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綜合規劃課)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綜合規劃課)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至完成委託規劃設計(含補充調查研究)工作項目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
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
設計,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三)以上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
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本案係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倘因而延遲付款,廠商應配合機關預算程序辦理各項請款作業,如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以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整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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