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H009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數位無線電中繼臺及微波網路優化與備援機制建置案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1/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凱通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48,000
原始預算
$ 16,389,000
底價金額
$ 15,04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吉鈞
聯絡電話 (04)23811119#578
機關代碼 3.87.3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人 楊吉鈞
聯絡電話 (04)23811119#578
傳真號碼 (04)23820675
電子郵件信箱 raa6415@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4 14:3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五、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辦理。 (1).本案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將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機關依前述規定不予開標決標之決定,應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有關通知方式,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3).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而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本局將洽請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七、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八、本案無線電中繼及微波傳輸各項系統為提供本市救災救護勤務使用之核心通訊網路,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且火警救災現場內火勢狀況瞬息萬變,前線消防人員與指揮中心都必需仰賴此通訊網路,透過無線電來傳達即時救災狀況,隨時應變各種緊急突發事故,為維持無線電通訊功能完整性及可靠度,確保無線電通訊品質,保障救災人員通訊安全,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款減價收受。 九、本專案所需之軟、硬體及其他設施等採連料帶工方式進行,本需求規格書中所提及之功能、性能及設備,應視為最低限度之要求。因此,為建立完整且可運作之系統,如有任何設備、材料、硬體及/或軟體,未於本規格書內指明者,廠商仍應將其列入本專案施作範圍內,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且不得以此作為專案施作進度落後之理由。 十、配合本建置案,本局無線電頻道及頻率皆需進行重整,頻道配置方式由本局進行指定,各頻道之頻率配置由得標廠商進行規劃,本案得標廠商須由本局現有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頻率中挑選可以使用之頻率,並提供預備新增申請之頻率及相關必要資料予本局,俾利向數位發展部申請新增頻率指配及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計畫變更,相關申請資料彙整由本局提供必要之協助。倘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消防署未如預訂期程指配頻率或核准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計畫變更時,不得作為本案施作展期之依據。 十一.本案履約地點為臺中市全區(含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吉鈞
聯絡電話
(04)23811119#578
機關代碼
3.87.3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人
楊吉鈞
聯絡電話
(04)23811119#578
傳真號碼
(04)23820675
電子郵件信箱
raa6415@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4 14:3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五、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辦理。 (1).本案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將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機關依前述規定不予開標決標之決定,應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有關通知方式,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3).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而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本局將洽請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七、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八、本案無線電中繼及微波傳輸各項系統為提供本市救災救護勤務使用之核心通訊網路,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且火警救災現場內火勢狀況瞬息萬變,前線消防人員與指揮中心都必需仰賴此通訊網路,透過無線電來傳達即時救災狀況,隨時應變各種緊急突發事故,為維持無線電通訊功能完整性及可靠度,確保無線電通訊品質,保障救災人員通訊安全,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款減價收受。 九、本專案所需之軟、硬體及其他設施等採連料帶工方式進行,本需求規格書中所提及之功能、性能及設備,應視為最低限度之要求。因此,為建立完整且可運作之系統,如有任何設備、材料、硬體及/或軟體,未於本規格書內指明者,廠商仍應將其列入本專案施作範圍內,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且不得以此作為專案施作進度落後之理由。 十、配合本建置案,本局無線電頻道及頻率皆需進行重整,頻道配置方式由本局進行指定,各頻道之頻率配置由得標廠商進行規劃,本案得標廠商須由本局現有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頻率中挑選可以使用之頻率,並提供預備新增申請之頻率及相關必要資料予本局,俾利向數位發展部申請新增頻率指配及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計畫變更,相關申請資料彙整由本局提供必要之協助。倘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消防署未如預訂期程指配頻率或核准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計畫變更時,不得作為本案施作展期之依據。 十一.本案履約地點為臺中市全區(含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