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V019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公務車輛空氣芯及機油芯採購案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5/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雙楷興汽車企業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6,688
原始預算
$ 614,134
底價金額
$ 551,400
決標折數
81.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1 - 引擎, 渦輪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旭先生
聯絡電話 (04)25156119
機關代碼 3.87.32
單位名稱 車輛保養中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人 張嘉旭先生
聯絡電話 (04)25156119
傳真號碼 (04)25285172
電子郵件信箱 win2336@tcc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4:3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ㄧ、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五、履約期限 1.本契約採購案自簽約日之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106年度公務車輛空氣芯及機油芯採購案,得標廠商第一批交貨日期須自本案簽約日之翌日起60個日曆天,交貨至本局車輛保養中心,第二批以後之供應項目則依本中心視車輛及本局預算使用情形辦理,並以傳真通知日之翌日起30個日曆天履約完成,交貨至本局車輛保養中心。 3.廠商若未於上述指定期限交貨者,依本案契約條款第14條遲延履約規定,以逾期違約金計算,並在當次該筆應付貨款價金內扣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旭先生
聯絡電話
(04)25156119
機關代碼
3.87.32
單位名稱
車輛保養中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人
張嘉旭先生
聯絡電話
(04)25156119
傳真號碼
(04)25285172
電子郵件信箱
win2336@tcc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4:3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ㄧ、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五、履約期限 1.本契約採購案自簽約日之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106年度公務車輛空氣芯及機油芯採購案,得標廠商第一批交貨日期須自本案簽約日之翌日起60個日曆天,交貨至本局車輛保養中心,第二批以後之供應項目則依本中心視車輛及本局預算使用情形辦理,並以傳真通知日之翌日起30個日曆天履約完成,交貨至本局車輛保養中心。 3.廠商若未於上述指定期限交貨者,依本案契約條款第14條遲延履約規定,以逾期違約金計算,並在當次該筆應付貨款價金內扣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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