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2320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案自發生緊急事故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33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詳如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臺中市-全區,其他-其他
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臺北巿敦化北路168號15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7/10/25 - 108/03/31 (預估)
品項名稱
臺中市政府爭取續辦「2019東亞青年運動會」救濟程序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程序費用上限93萬元,實報實銷。律師專業服務費用為預估時數465小時乘以決標單價17,460元之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本案邀請2家廠商進行比價,因投標廠商只有1家,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當場改為議價。
2.本案於107年10月12日開標結果,廠商報價在底價以下,因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保留決標,俟中央補助款及本府配合款核定後,於107年10月25日辦理決標。
3.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採限制性招標之理由:
AOC於107年7月25日突然通知取消「2019東亞青年運動會」,本府隨即提出申復,嗣於8月13日接獲EAOC理事長回復維持原決定後,本府積極與相關機關討論後續處理方式,並於9月11日至體育署協商爭取補助款委託專業律師辦理救濟程序之可行性,其後雙方多次溝通達成初步協議,本府即於9月20日函送實施計畫予體育署申請補助款。本賽事原預定於108年8月舉辦,本府為此辦理近62件採購案,採購金額逾6億元,然本賽事突然暫停,導致所有標案是否續行處於不確定,嚴重影響得標廠商權益。考量儘早確定本府主辦權之法律狀態,至屬重要,在爭取預算支持後,有必要即時委託專業律師辦理相關救濟程序,辦理時間相當緊迫,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爰以限制性招標方式,邀請具處理國際法律事務經驗之2家專業律師事務所參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