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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8月20日觀宿字第1080601777號函檢送「交通部觀光局獎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擴大國旅秋冬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實施要點」規定,核撥地方政府第一次獎助數額以及行政與宣導費用;第二次核撥金額須第一次申請金額使用已達百分之八十,….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發包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秘書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完成所有委辦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600,000元整。
貳、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參、補充說明:
1.本案為第一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採非複數決標_訂有底價準用最有利標,標價方式為總價決標。
2.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據繳款書,並繳納之。
後續擴充: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8月20日觀宿字第1080601777號函檢送「交通部觀光局獎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擴大國旅秋冬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實施要點」規定,核撥地方政府第一次獎助數額以及行政與宣導費用;第二次核撥金額須第一次申請金額使用已達百分之八十,始得再次申請;行政費如實際確有不足,經該局同意後可再增撥。爰本委託服務案係以該行政費支應,機關後續如有請撥第二次核撥金額需求時,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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