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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710@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發包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秘書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其他工程業(EZ99990)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任一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0,000,000元整。
貳、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參、補充說明:1.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未檢附者本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本案公告預算,投標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3.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繳納至招標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以下簡稱本局) 」為受款人(書寫機關規定以外的文字將認定為未依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招標文件判定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本局為質權人)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本局為受益人)、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本局為被保險人,但目前僅財政部90年8月6日財保字第0900750741號函核准之「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及「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得允許用以繳預付還款保證及保固保證金使用),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本局為被保證人)為之,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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