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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發包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秘書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之公司或行號。■建築師、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本案更正公告如下:
「廠商最近5年內承辦之同性質或相關之專業技術服務工作業績表」之附註1:「業績以資格標開標日為準,前5年內廠商承攬並完成與登山步道規劃設計等相關案件均得列入。」內容部分變更為「業績以資格標開標日為準,前5年內廠商承攬並完成與自行車道規劃設計等相關案件均得列入。」。
壹、標價方式:潭雅神綠園道休憩節點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參、補充說明:
一、本案公布預算單價,請依計價方式輸入百分比數字於服務建議書內(中文大寫或阿拉伯數字),並以服務建議書報價內容為準,倘中文大寫與阿拉伯數字報價不同,報價則以中文大寫為準,無報價者為無效標,不另附總標單及價格封;倘若廠商於服務建議書中報價以新臺幣「金額」表示而非以「百分比」報價者,機關將以廠商報價金額與本案預算金額換算「百分比」為廠商報價(四捨五入法取至小數位第2位)。廠商議價單於議價時另提供。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不符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一條第(八)項第1款之要求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認定為無效標,後續不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及不予決標,並由主辦機關通知投標廠商。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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