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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33377@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履約期限
各階段履約期限詳契約書第七條及邀標書期程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及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之公司或行號。
3.建築師、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委託技術服務費用為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之一百(採固定費率)。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112年12月20日更正招標公告:查原契約第七條內容有部分條款提及是否辦理生態檢核相關事項,因旨案主要屬既有設施維護修繕及整建工程設計後辦理監造施工,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經評估無須辦理生態檢核作業,爰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刪除契約書第七條-P23、P25內涉及生態檢核項目), 因生態檢核與否將影響服務成本及廠商訪價時間,爰等標期延長2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