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143741 已截止

臺中市潭興立體及神岡國小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案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日:115/05/15 截止日:115/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 579,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1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林沛諠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472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林沛諠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472
傳真號碼 (04)22252330
電子郵件信箱 cab2811@taichung.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29.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9,000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巿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投標正當性及後續得標履約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廠商確實履行契約責任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9月1日至124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停車場委外經營,與以往勞務契約範本不同,故採用符合本案採購之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事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之公司,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9,3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巿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2.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於決標次日起十個辦公日內(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得延長為十四個辦公日)繳納。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林沛諠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472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林沛諠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472
傳真號碼
(04)22252330
電子郵件信箱
cab2811@taichung.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29.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9,000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巿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投標正當性及後續得標履約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廠商確實履行契約責任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9月1日至124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停車場委外經營,與以往勞務契約範本不同,故採用符合本案採購之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事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之公司,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9,3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巿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2.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於決標次日起十個辦公日內(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得延長為十四個辦公日)繳納。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