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4153160 已決標公告

113至115年臺中市政府公有停車場停車費用委託金融業者代扣款作業案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3/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51,200
原始預算
$ 39,811,200
底價金額
$ 38,604,800
決標折數
2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廖月甘
聯絡電話 (04)22221000#21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廖月甘
聯絡電話 (04)22221000#214
傳真號碼 (04)22221115
電子郵件信箱 p17317317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29.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0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8月1日零時起至....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營業項目代碼金融業(營業項目代碼為H1)或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業務之特許事業之公司或行號。(僅須任一項符合)」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經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本案單價計算法,標價預算為3.30元/張整。 貳、補充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113年08月01日零時起(或機關通知日)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 本採購114-115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預算倘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依據98年7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800330080號函示,為發揮採購效率可採行之執行方式) 三. 倘各年度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四. 本案決標原則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未超底價之最低標,將按其所報標價決標。倘其決標家數不足招標之總家數,將依序洽願按該決標價承作之其他合格標購足家數。倘仍未購足招標總家數,機關得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總預算金額。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至115年臺中市政府公有停車場停車費用委託金融業者代扣款作業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2064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9,811,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廖月甘
聯絡電話
(04)22221000#21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廖月甘
聯絡電話
(04)22221000#214
傳真號碼
(04)22221115
電子郵件信箱
p17317317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7.29.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0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8月1日零時起至....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營業項目代碼金融業(營業項目代碼為H1)或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業務之特許事業之公司或行號。(僅須任一項符合)」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經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本案單價計算法,標價預算為3.30元/張整。 貳、補充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113年08月01日零時起(或機關通知日)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 本採購114-115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預算倘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依據98年7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800330080號函示,為發揮採購效率可採行之執行方式) 三. 倘各年度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四. 本案決標原則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未超底價之最低標,將按其所報標價決標。倘其決標家數不足招標之總家數,將依序洽願按該決標價承作之其他合格標購足家數。倘仍未購足招標總家數,機關得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總預算金額。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至115年臺中市政府公有停車場停車費用委託金融業者代扣款作業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2064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9,811,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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