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pp79070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200元。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押標金額度
197,500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06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111年3月10日簽字第D31110008083號
履約期限
本案委外經營期間為111年7月1日(含當日)至…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停車場委外經營,與以往勞務契約範本不同,故採用符合本案採購之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事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之公司,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95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地下停車場內設有車牌辨識、停管設備、滿車燈等設備,得標廠商仍應依契約規定設置相關設備設施並符合所要求之功能;另現有停管設備、車牌辨識、滿車燈、電梯乙部、監視、消防、機電等保固3年、植栽保固1年(以實際保固期屆至為主)。
2.本場委外範圍除地下停車場區域(含1部電梯及樓梯)外,亦包含一樓平面層植栽、行人通道及車道區域(以實際點交範圍為主)。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4.履約期限:本案委外經營期間為111年7月1日(含當日)至114年6月30日止,詳契約書。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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