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072525 已決標公告

水湳轉運中心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0/10/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余曉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023,985
原始預算
$ 81,023,98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規劃科 周容震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22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交通規劃科 周容震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224
傳真號碼 (04)22291718
電子郵件信箱 jungchen@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第三類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金額45%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補充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應為所屬專任執業建築師,並檢附相關執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二、履約期限: 1.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辦妥結(決)算,且無相關乙方代辦事項(由甲方/專案管理單位認定)止。 2.乙方應依甲方/專案管理單位指定期限內提出監造計畫。 3.乙方應於工程決標公告後10日內提送派遣監造、駐地品管人員(含登錄表),送交甲方/專案管理單位備查。 4.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專案管理單位公函通知日起算。 5.工程竣工日起7日內將工程竣工結(決)算書圖(乙方均須簽章)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專案管理單位審核無誤交由甲方辦理驗收。若經甲方或驗收時發現竣工圖或結(決)算明細表有錯誤或缺失,乙方應於甲方/專案管理單位規定期限內,將修正之工程結(決)算書再送甲方審定備用;乙方倘無正當理由而未在前開期限內函送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6.工程驗收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15日內協助廠商提送申請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評定書,惟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不能如期履約時,甲方應予延長之。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規劃科 周容震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22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交通規劃科 周容震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224
傳真號碼
(04)22291718
電子郵件信箱
jungchen@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09:3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第三類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金額45%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補充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應為所屬專任執業建築師,並檢附相關執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二、履約期限: 1.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辦妥結(決)算,且無相關乙方代辦事項(由甲方/專案管理單位認定)止。 2.乙方應依甲方/專案管理單位指定期限內提出監造計畫。 3.乙方應於工程決標公告後10日內提送派遣監造、駐地品管人員(含登錄表),送交甲方/專案管理單位備查。 4.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專案管理單位公函通知日起算。 5.工程竣工日起7日內將工程竣工結(決)算書圖(乙方均須簽章)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專案管理單位審核無誤交由甲方辦理驗收。若經甲方或驗收時發現竣工圖或結(決)算明細表有錯誤或缺失,乙方應於甲方/專案管理單位規定期限內,將修正之工程結(決)算書再送甲方審定備用;乙方倘無正當理由而未在前開期限內函送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6.工程驗收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15日內協助廠商提送申請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評定書,惟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不能如期履約時,甲方應予延長之。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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