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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bear77@taichung.gov.tw
洽辦機關
3.87.29.4臺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營業項目為「室內裝修業、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代碼分別為「E801060、E101011、E601010」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其他證明文件:室內裝修業應另附經內政部核准(有效期間內)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902,800元整。
貳、補充說明:1.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予審查。
(*本案各施工分包項目,應依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法規規定(如電氣部分依電氣法應由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施作、室內裝修應由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裝修業施作),由符合施工報竣資格之分包廠商施作,得標廠商應於開工前檢具分包廠商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含加入同業公會)送審,經監造單位同意後始得進場施作)。
2.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另配合機關每星期三及星期日均停止施工(不計工期)。
3.本案前於10月2日及10月9日流標,經檢討減作項目、調整工期及放寬投標廠商資格,重新上網公開取得。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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