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281447 已決標公告

臺74匝道交通工程改善評估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6/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玖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9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工程科 廖侶翔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43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交通工程科 廖侶翔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434
傳真號碼 (04)22250348
電子郵件信箱 liao@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廠商應於契約簽約日起14日內,提送3份工作執行計畫書交付機關審查,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審查,俟機關核備後(機關回函日期為核備日),作為日後執行本計畫之原則。 2. 機關核定【工作執行計畫書】後,廠商應於3個月內提送10份期中報告書交付機關審查,其內容須完成3個月內機關辦理或要求之改善路口(段)邀標書工作項目(第一項至第四項,並包含第六項與第七項)。另配合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廠商應於審查會議結束次日起3日內提送會議紀錄,並依機關訂定期限提送10份期中報告書修訂版交付機關審定(機關回函日為審定日) 3. 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後,廠商應於2個月內提送10份期末報告書交付機關審查,其內容須完成邀標書所有工作項目。另配合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廠商應於審查會議結束次日起3日內提送會議紀錄,並依機關訂定期限提送10份期末報告書修訂版交付機關審定(機關回函日為審定日),並於審定日後10日提送10份定稿期末報告書(包含書面、光碟及相關電子資料檔)送機關辦理驗收事宜。 4.廠商提送之各階段履約成果,經機關審查後,認為有不當、疏漏或其他必要修正之情形時,得限期要求廠商修正完妥,再送交機關審查。除經機關同意者外,各階段履約成果(期中及期末報告)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否則視為逾期。 5.更正工作計畫邀標書。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工程科 廖侶翔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434
機關代碼
3.87.29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交通工程科 廖侶翔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0434
傳真號碼
(04)22250348
電子郵件信箱
liao@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廠商應於契約簽約日起14日內,提送3份工作執行計畫書交付機關審查,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審查,俟機關核備後(機關回函日期為核備日),作為日後執行本計畫之原則。 2. 機關核定【工作執行計畫書】後,廠商應於3個月內提送10份期中報告書交付機關審查,其內容須完成3個月內機關辦理或要求之改善路口(段)邀標書工作項目(第一項至第四項,並包含第六項與第七項)。另配合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廠商應於審查會議結束次日起3日內提送會議紀錄,並依機關訂定期限提送10份期中報告書修訂版交付機關審定(機關回函日為審定日) 3. 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後,廠商應於2個月內提送10份期末報告書交付機關審查,其內容須完成邀標書所有工作項目。另配合機關視需要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廠商應於審查會議結束次日起3日內提送會議紀錄,並依機關訂定期限提送10份期末報告書修訂版交付機關審定(機關回函日為審定日),並於審定日後10日提送10份定稿期末報告書(包含書面、光碟及相關電子資料檔)送機關辦理驗收事宜。 4.廠商提送之各階段履約成果,經機關審查後,認為有不當、疏漏或其他必要修正之情形時,得限期要求廠商修正完妥,再送交機關審查。除經機關同意者外,各階段履約成果(期中及期末報告)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否則視為逾期。 5.更正工作計畫邀標書。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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