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ight0945976@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200元。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前派工,詳附加說明2。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代碼為「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5,957,224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此工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3.8.16工程企字第F931643號函釋辦理,公告預算單價。
2.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前派工或派工金額已達契約上限時,依派工單指定工期內完。惟履約期限不得超過106年12月31日。
3.履約地點:(第二工區)臺中市南、西屯、南屯、烏日、大雅、神岡、后里、外埔、大甲、大安、清水、沙鹿、梧棲、龍井、大肚區公有停車場。機關可視為需求跨第一工區範圍內派工施設,第一工區包含臺中市中、西、北、東、北屯、大里、霧峰、太平、潭子、豐原、石岡、東勢、新社區公有停車場。
4.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依據98年7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800330080號函示,為發揮採購效率可採行之執行方式)。
5.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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