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ann78629@taichun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500萬元整,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押標金額度
2025大型與臨時性活動及緊急應變公車接駁計畫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保管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1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月10日止,或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上限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據市場行情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2025大型與臨時性活動及緊急應變公車接駁計畫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400,000元整。
貳、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2025大型與臨時性活動及緊急應變公車接駁計畫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0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