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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採購契約期間屆滿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就未標脫標售(租)戶之估價、行銷及相關程序作業,保留後續1年擴充契約之權利,擴充契約期間自原契約屆滿次日起1年,其保留擴充金額預估為121.8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開標地點
公捷處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保管款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年,廠商得申請並經機關同意後展延約期限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個人或聯合執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48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1.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1年或契約總額上限金額用罄止。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向廠商增購之權利,倘達機關要求續約標準,擴充期間為1年,最多以1次為限,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121.8萬元。
參、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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