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060055 已決標公告

2022大型活動公車接駁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1,880
原始預算
$ 8,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7.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7.2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捷處運輸工程科 葉庭妤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138
機關代碼 3.87.29.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公捷處運輸工程科 葉庭妤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138
傳真號碼 (04)22295712
電子郵件信箱 polly0202@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0萬元整,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15
原公告日 110/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9 14:00
開標地點 公捷處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保管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後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履行得標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月1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2022大型活動公車接駁計畫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500,00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捷處運輸工程科 葉庭妤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138
機關代碼
3.87.29.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公捷處運輸工程科 葉庭妤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1138
傳真號碼
(04)22295712
電子郵件信箱
polly0202@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0萬元整,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15
原公告日
110/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9 14:00
開標地點
公捷處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保管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後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履行得標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月1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2022大型活動公車接駁計畫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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