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27019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委託便利超商代收交通違規罰鍰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決標日:114/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5,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8,900,000
決標折數
15.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機關代碼 3.87.29.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裁決處裁罰課 江美瑤
聯絡電話 (04)25152535#403
機關代碼 3.87.29.5
單位名稱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人 裁決處裁罰課 江美瑤
聯絡電話 (04)25152535#403
傳真號碼 (04)25152536
電子郵件信箱 maydoll33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其他:民眾依實際手續費自付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2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開標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3樓)公開舉行,如遇特殊情形,機關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尚有代收款解繳⼯作,作為廠商未依約繳款時之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秘書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及代碼(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 (品項一)批次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單價計算法(以單一數量之價格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5元整。 (品項二)多媒體即時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單價計算法(以單一數量之價格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1元整。 貳、補充說明: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須分項裝封,無須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施行法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2.複數決標之得標廠商家數不限,並由所有得標廠商承攬該品項之契約金額,視情況得續辦第二次招標。 參、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多媒體即時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9.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裁決處裁罰課 江美瑤
聯絡電話
(04)25152535#403
機關代碼
3.87.29.5
單位名稱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人
裁決處裁罰課 江美瑤
聯絡電話
(04)25152535#403
傳真號碼
(04)25152536
電子郵件信箱
maydoll33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其他:民眾依實際手續費自付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2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開標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3樓)公開舉行,如遇特殊情形,機關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尚有代收款解繳⼯作,作為廠商未依約繳款時之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秘書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及代碼(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 (品項一)批次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單價計算法(以單一數量之價格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5元整。 (品項二)多媒體即時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單價計算法(以單一數量之價格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1元整。 貳、補充說明: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須分項裝封,無須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施行法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2.複數決標之得標廠商家數不限,並由所有得標廠商承攬該品項之契約金額,視情況得續辦第二次招標。 參、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多媒體即時銷案代收交通違規罰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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