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cean16@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開標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3樓)公開舉行,如遇特殊情形,機關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秘書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列有金融業(H1)、電子票證業(HZ05011)、電子支付業(HZ06011)、第三方支付服務業(I301040)類別者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金融相關服務或得以承辦之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標價方式:委託金融服務非臨櫃即時銷案代收單價決標(單一數量價格),標價預算為8.00元整。
貳、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開取得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參、補充說明:
1.本案採複數決標,由所有得標廠商承攬該品項之契約金額。
2.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須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倘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並授權主持人當場核定底價。
3.本案為便利民眾自由選擇繳費,提供便利繳費管道,爰以複數決標分項(單價)決標,決標廠商家數及承作數量不限。凡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並列為得標廠商。
肆、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