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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9865@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本機關得依據採購法第22 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得標廠商延長契約一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預算金額400,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1樓開標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1樓)公開舉行,如遇特殊情形,機關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樓秘書室(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資源回收業(J101080),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400,500元整。
貳、補充說明:履約期限:廠商應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時終止。
參、注意事項: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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